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5-23 点击数:

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的通知


各院(部、所)、处(室)、馆、中心:

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《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》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,现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。

1.本年度新增“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”(以下简称就业研究专项)和“教育考试研究专项”(以下简称考试研究专项),主要面向高等院校,部委直属单位,省级以上研究机构、党校(行政学院)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。

2.本年度专项申报不限额,请根据《选题指南》要求确定研究方向,专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,各二级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申报并进行资格审查,严把申报质量、控制申报数量,宁缺毋滥。

3.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(以上统称国家级科研项目)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。同年度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、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。

4.本次专项实行网络申报。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”(https://202.205.185.227/,以下简称平台)中的“项目申报系统”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。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。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。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。

5.申报系统于5月21日零时开放。请申报人员于6月11日17时前完成申报和审核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6.各二级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报送纸质版材料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
各二级管理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包括:

《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(国家重点、国家一般、国家青年、教育部重点、教育部青年、专项)-申请书》一式1份(详见附件3)、《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(国家重点、国家一般、国家青年、教育部重点、教育部青年、专项)-活页》一式1份(详见附件4)、相关申报材料等。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请于6月11日17时前送至我所,报送的纸质版和网络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一致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杨庶13190014995

材料报送地址:高等教育研究所(校部B111)


附件:

1.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

2.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选题指南

3.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(国家重点、国家一般、国家青年、教育部重点、教育部青年、专项)申请书

4.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(国家重点、国家一般、国家青年、教育部重点、教育部青年、专项)活页